育才学子爱心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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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健康辽宁行动(2021—2030年)》。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联合东北育才青年校友总会设立育才学子爱心公益项目。为保证项目的科学实施,资金公平合理使用,遵循量入为出、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项目目的
育才学子爱心公益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与防灾避险知识,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
资金筹集
(一)资金来源
1.初始资金由育才8位校友捐赠。
2.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3.组织开展专项筹资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4.由联合发起人面向育才学子及校友进行定向募捐。
(二)资金用途
1.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
2.铺设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等设备、物资。
3.为募集资金而开展项目执行、项目宣传、回访及评估等费用。
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对象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教育机构。
(二)申请内容
根据预算表,依照募集金额开展对应项目。
(三)申请方式
1.填写《项目申请表》(可登陆省红十字基金会网站https://www.lnrcf.org.cn/下载),同时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机构介绍信、申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代表与受助方的资料证明。
2.申请资料可以邮寄方式递交到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
项目审批及执行
(一)审批原则
1.捐赠意愿原则。根据捐赠人的捐赠意愿,无明确意愿的,按照顺序原则。
2.顺序原则。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按照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审批。先申请先审批。
(二)审批程序
1.基金会成立审批小组进行初审,对申请机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资助意见。基金会理事长会议进行终审。审批小组由基金会人员、联合创始人代表与志愿者组成。
2.在确保项目基金到位的前提下,原则上每15个工作日进行一次审批。
(三)项目执行
审批通过后,基金会监督落实具体项目实施。
(四)项目时间
本项目管理办法自8月起开始实施。
监督
1.项目开展情况在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官网公告;
2.基金会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
联系人: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项目部
电 话:024-31314869(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红十字基金会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北大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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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附件一:项目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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